有关保险机构: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云科规〔2020〕7号),现启动新一轮科技保险险种征集工作。本次遴选出的科技保险险种将纳入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期间推广及险种保费补助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险种要求
(一)总体要求
鼓励保险机构不断丰富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围绕科技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保险保障需求,提供全方位的险种保障。
1. 险种应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或备案。
2. 险种应符合云南省科技型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需求,具备投保条件宽、免赔低、费率优惠等特点。鼓励保险机构积极落地省外推广情况良好的科技保险险种。
3. 险种应有助于促进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事业发展,增强科技型企业产品竞争力;鼓励为科技型企业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人群提供人身意外、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障;切实降低或分散科技型企业在科研、技术交易、成果转化、产品生产与销售、融资等环节中的风险。
4. 鼓励保险机构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专属金融服务。提供高层次人才人身意外保障保险、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重点研发人员责任保险、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科研项目研发失败补偿保险等“人才保险”类。
(二)险种主要类型
保险机构根据业务开展意愿,自愿申报以下类别的险种:
1.一类险种。
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
2.二类险种。
营业中断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包括基本险、一切险和综合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队健康及意外保险、特殊人员团队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信用险以及知识产权运用保险。
3.三类险种。
出口信用险。
二、保险公司应具备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具有法定保险经营资格,并依法在云南省辖区内取得行政经营许可,诚信守法的省级分支机构。
(二)成立了专门的科技保险服务团队,团队常设人员应在3人以上。
(三)制定详细的科技保险险种的经营推广计划和目标。
(四)在云南省州(市)拥有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应指定部门或机构统筹该公司的科技保险事宜,并由指定部门或机构负责联系、统计本公司整个系统的数据,提供总结等工作。
三、填报要求
(一)2024年已成为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
已成为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的保险机构按本通知要求,填报附件1—2。原已在省级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的科技保险险种应重新再次申报。未申报的,视为保险机构自愿取消该科技保险险种;拟新增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的科技保险险种,按本通知要求填报。
需要退出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的保险机构,应书面来函说明退出原因。前期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的科技保险险种,应明确是否继续按《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云科规〔2020〕7号)要求,由投保企业(科技型企业)申请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并同时填报附件1—2。未明确或申报资料不全的,视为险种退出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范围。
(二)拟申请成为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
保险机构在充分理解省级科技创新券运作规则及科技保险险种补助政策基础上,可自愿申请加入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并按本通知要求填报附件1—3。
保险机构正式加入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行列后,其投保企业(科技型企业)无需按《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云科规〔2020〕7号)一年一次申报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
四、征集时间及资料报送
本次征集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请申报机构按以下条目准备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
(一)云南省科技保险险种申报表(附件1)。
(二)科技保险险种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保险险种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有权部门备案可对外销售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保险公司最新版营业许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材料受理或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科技大楼云南省科技厅801室。申报资料电子文档请同时发ynkjjr2023118@sina.com。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人:王冀芳
座机:0871-63160562
(二)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省科技创新券管理中心)
联系人:郭璐璐
座机:0871-63160562
附件: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