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4〕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财政科技专项绩效评价工作的函》以及《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要求,请2023年度有财政资金安排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于2024年3月27日前完成《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填报。其中,在“云南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并签署合同的项目请在系统中通过“填写执行报告”功能模块完成(具体操作参见“附件4. 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未在系统中申报的项目,请下载本通知附件2进行填报(具体操作参见“附件5. 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说明”),并将报告电子版、提供的电子数据和资料承诺书盖章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1中各专项计划联系人邮箱)提交给相关处室(文件名按“项目编号+项目年度报告”的格式编辑,以便汇总,例“2023FC003项目年度报告”)。相关附件请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
5.2023年度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说明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