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许可公示要求,现将关于云南金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均可以实名电话、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如公示无异议,省科技厅将按规定程序颁发许可证书。
电话投诉:0871-63133268,0871-63138618。
信函投诉: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机关纪委(814室),邮政编码:650051。
附件: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公示情况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公示情况表
单位名称 |
许可证名称 |
编号 |
适用范围 |
有效期限 |
设施地址 |
云南金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实验动物 生产许可证 |
SCXK(滇)2023-0002 |
普通环境:普通级食蟹猴、猕猴 |
2023.07.10— 2028.07.09 |
玉溪市元江县清水河 28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