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依据《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办法(试行)》(云党人才办〔2014〕6号)有关规定,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要求,现就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在滇“两院”院士、在岗的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在岗已出站的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省技术创新人才(简称“两类”人才),依据《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办法(试行)》规定标准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一式2份。1份由所在单位留存;1份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报省科技人才办。
(二)审核汇总:人才所在单位根据《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办法(试行)》对申报人申报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将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信息汇总填报《2021年省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人员汇总表》。
(三)材料上报:
1.纸质材料:人才所在单位将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的《2021年省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人员汇总表》1份,报送至昆明市滇池路488号云南省科学技术院3号楼2楼208室(通过快递等形式寄送的纸质申请材料,投递后应及时跟踪,确认收到情况,防止资料遗失,影响申报受理)。
如有以下情况的,请附有关主要证明材料:
(1)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延迟退休的证明。
(2)新增人员或调动单位人员应同时提交所获称号的证书复印件或批准称号的证明文件,并在明细表备注栏内注明“新增”或“X年X月从X(单位)调入”。
2.电子材料:Excel格式的电子表格《2021年省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人员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173500170@qq.com(发送后请跟踪确认收到情况,防止因发错邮箱等情况影响按时申报)。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3.材料受理时间及报送截止时间:由人才所在单位集中统一报送,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17:00截止。
三、有关事宜
(一)特殊生活补贴享受者退休、离职离岗、调往省外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称号,从其退休、离职离岗、调往省外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称号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
(二)同一人员享受不同层次的生活补贴时(除享受补贴的在岗时间不一致外),可就高申报,避免重复统计增加工作量。
(三)请人才所在单位人事组织(人力资源)等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通知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做到全员覆盖。申报工作截止后,本年度无法再行申报补贴。经单位签章的纸质申报材料是唯一有效的申报证明材料,电子版仅作为统计之用,不作为最终证明文件。
(四)请人才所在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信息和发放金额等情况,不得虚报。
(五)因所在单位或本人原因,造成人员特殊生活补贴漏发、误发的,由单位或本人承担责任。
四、联系方式
省科学技术院 张建华 0871-68051160
省科技人才办 杨亚娟 0871-63139924
附件:2021年省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人员汇总表(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3日